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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部 来源:组织部 发布于:2018/05/23 15:14:43 点击量:

 

各党总支、分党委:

根据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将分类别,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安排为:组织关系转往省外的,需在6月17日前完成;组织关系转往省内,因工作原因转出的,需在6月30日前完成,因升学原因转出的,可在9月10日前完成。

二、工作安排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的几种具体情况

1.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党员出国(境)前,需办理因私出国(境)留学保留(停止)党籍手续。党支部要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年。

4.因参加公务 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未落实毕业具体去向的,可将党组织关系暂存学校。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具体工作流程

1.党员组织关系在本省范围内转接。自2018年3月起,党员组织关系省内转接需在“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以下简称“灯塔系统”)中进行。

(1)线上申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通过“灯塔系统”发起转接申请,系统中需填写以下信息:党费交纳截至日期(一般是组织关系转出当月)、联系方式、接收党组织(去处)名称(与“灯塔系统”中相一致)、收信党组织(抬头)名称(录入后系统自动带出)、有效期(校外转接一般为90天,校内转接一般为15天)、转出原因(填写“2018届毕业生”)等。

(2)信息审核。学校党委组织部对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提交的申请进行信息审核。信息正确的,予以转出;信息有误的,发回原单位,由原单位重新发起申请。

本单位内部转接的,由相关二级单位党组织在本单位内进行支部调整。

2.党员组织关系转往省外。在全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开通运行之前,实行市内线上转接与省外纸质介绍信对接办理。

(1)信息采集。各位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表1:就业(学习)单位在山东省外”。

(2)信息初审。二级单位党组织将《登记表》电子版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由党委组织部进行初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3)线上申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通过“灯塔系统”发起转接申请,系统中需填写以下信息:党费交纳截至日期(一般是组织关系转出当月)、联系方式、接收党组织(去处)名称(按照《登记表》表1中“接收党组织”栏目内容填写)、收信党组织(抬头)名称(选择“中共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有效期(为90天)、转出原因(填写“2018届毕业生”,按照《登记表》表1中有关内容,填写“收信党组织:……”和“接收党组织:……”)。

(4)信息复审。学校党委组织部对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提交的申请进行信息审核。信息正确的,向青岛市委转发转出申请;信息有误的,发回原单位,由原单位重新发起申请。

(5)回执接收。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电子版)由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统一回收,文件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500KB,命名为“××学院(校区)+毕业生党员姓名”。介绍信回执于9月30日前发送至党委组织部工作邮箱。

3.党员组织关系留存于学校。

(1)组织关系暂存。符合相关条件将党组织关系暂存学校的毕业生党员,由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填写《登记表》“表2:组织关系缓派暂存”,并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办法》(青科大党字〔2017〕79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党员管理,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及时掌握动向现状,防止出现失联党员。

(2)保留党籍手续。毕业后因私出国(境)留学半年以上且离校后3个月内即要赴外的毕业生党员,由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填写《登记表》“表3:出国(境)留学保留党籍”,并按照“党员出国留学停止(恢复)党籍组织生活工作标准化流程”(附件2)办理相应手续。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并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还需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负责人信息表》(附件4)。

三、材料报送

6月15日前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统计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负责人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工作邮箱。

6月25日至29日学校党委组织部集中办理因私出国(境)留学保留(停止)党籍手续有关工作。

四、其它事项

1.为了便于毕业生党员办理转正手续,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7月31日间新发展的毕业生党员,可待学校党委审批转正后再转出,其发展党员相关材料可另行寄送(或自提)。

2.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原则,指导党员准确落实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避免由于不符合转接条件导致对方拒收,防止党员组织关系“挂空”。要做好毕业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归档和转移工作,确保相关档案材料齐全、规范,相关材料用专用档案袋密封后装入其人事档案。

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督促毕业生党员在有效期内携带介绍信到接收单位所在党组织报到,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原学校反馈回执。对因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可根据党员本人提供的介绍信和书面说明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对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学校将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通过多种方式,跟踪联系,定期回访,提醒预备党员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新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对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问题和困难的,要协调接收单位党组织或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及时予以解决。

联 系 人:王 磊

联系电话:88956826

工作邮箱:zzb@qust.edu.cn

附件: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2.党员出国留学停止(恢复)党籍组织生活工作标准化流程

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统计表

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负责人信息表

 

 

中共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