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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部 来源:组织部 发布于:2020/10/07 19:18:22 点击量:

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意见》《中共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近期组织开展各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标“七个有力”建设标准,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推动学校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要求

(一)党支部的设置

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要尽可能地建在相对独立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实体上,尽可能与行政组织设置一致。教师党支部一般按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或学科专业设置,机关、后勤等单位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设置,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部门或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的设置要有利于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组织发展和开展党内活动、有利于支部发挥作用,一般按照院、系、专业、年级、班级设置。研究生党员数量达到标准的,应及时设置研究生党支部;研究生党员数量达不到标准的,可以根据学科专业实际,建立由教师和研究生组成的联合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按照就近、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设置。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所属党支部进行调整或者撤销。

(二)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

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超过7人的,可设立支部委员会,支委会一般由3-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三)党支部书记的任职要求

参照《中共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执行,教学科研单位教师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要严格落实“双带头人”培育工程要求。

(四)党支部命名规范

1.成立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

(1)各教学科研单位教工党支部

例如:中共青岛科技大学XX学院XX教研室支部委员会

(2)学生党支部应按照学生支部顺次命名,为了规范管理,一般不以年级名称命名党支部(如:2017级学生党支部)。

例如:

中共青岛科技大学XX学院本科生第一支部委员会

中共青岛科技大学XX学院本科生支部委员会

(3)机关、后勤等部门(单位)的党支部

例如:中共青岛科技大学机关一组织部支部委员会

2.没有成立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

例如:中共青岛科技大学XX学院XX教研室支部

三、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工作

1.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明确选举的意义、方法和步骤。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要求广大党员严肃认真对待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2.总结工作。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党员大会,研究起草工作报告(含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起草报告的过程要充分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酝酿人选。各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讨论,提出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反复酝酿,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确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书面请示经所在院级党组织批复后(参见附件1),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未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按照上述办法,提出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

(二)召开党员大会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党支部委员(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实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党支部书记),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

换届选举会议议程为:

1.向大会报告工作(含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2.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通过正式候选人的名单;

3.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

4.下发选票(委员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5.监票人报告候选人得票情况(按姓氏笔画排序);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选举大会结束后,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并研究支部委员分工。

未设立支委会的党支部,按照议程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1名党支部书记(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

(三)会后总结报告

各党支部总结党员大会选举情况报所在院级党组织审批,院级党组织对选举结果进行批复后,将本院级党组织各党支部选举结果进行汇总,填写《关于XX分党委(党总支)所属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参见附件2)以及《党支部相关信息登记表》(参见附件3),10月28日前将以上附件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电子邮箱,纸质版加盖院级党组织印章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联 系 人:王 辰

联系电话:88956826

电子邮箱:zzb@qust.edu.cn

附件:

1.关于XX党支部选举结果与分工的批复

2.关于XX分党委(党总支)所属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

3.党支部相关信息统计表

中共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0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