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首页 | 高密计算机系

新闻投稿箱
新闻中心
信息分享
更多
首页 >> 新闻中心 >> 学院公告 >> 正文

关于国有资产及公房信息清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苑老师    来源:     发布于:2016-05-05 00:00    点击量:

 

 青岛科技大学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摸清我校国有资产家底,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夯实管理基础,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顺利完成上级资产清查任务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1号)、山东省《关于认真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鲁财资【2016】10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的通知》(鲁教资函【2016】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实施方案。
 
一、     充分认识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的重要意义:
1.     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核实是综合管理能力的现实需要。
通过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和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我校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我校财务报告奠定基础,有利于科学、全面、准确的反映我校的负债和成本费用,有利于强化资产管理、降低资产运行成本,提高效率,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     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核实是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重要抓手。
    通过资产清查,进一步摸清我校的家底,全面掌握各部门、各学院资产信息,完善我校资产管理数据库,为开展新增资产配置审核、科学安排预算等提供基础数据,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实现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控制存量的目标。
3.     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核实是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前提。
通过资产清查,找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各个环节的管理“真空”和“漏洞”,研究出台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构建规范的资产管理内控机制,防范资产管理风险,有效保证国有资产完整。
 
二、工作目标:
1.全面摸清家底;
2.完善信息系统;
3.实现两个结合;
4.健全管理制度。
 
三、组织机构:
1、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连湘
副组长:李庆领
成员:王守城 王成果 张景瑞 李勇 吕万翔 宫玉军 王伟 李玮 刘天真 聂法良 陈刚 李明 周勇 郭永 于彦丽 李臣 姜少红
2、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小组
组长:王守城 王成果
副组长:于彦丽 李臣 姜少红
成员:张霞 修勇 马艳莉 王清 荆晓燕 杨庆华 刘奎华 刘晶 
3、各学院、部门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小组(各单位于5月5日前报送国资办)
组长:各学院院长及部门负责人
成员:各学院、部门自行确定
 
四、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的内容、范围和时间安排
 
1.清查基准日: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本次资产清查基准日定位2015年12月31日。
 
2.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
 
1)单位基本情况清理(人事处负责),应对我校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状况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账务清理(财务处、后勤处、产业处负责),应对我校各种银行账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3)财产清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各学院、各部门清查),对我校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对于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产挂账应当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的处理意见。
4)完善制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后勤处)。对于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能适应现行财务和资产管理要求制度进行梳理、修订。
 
3.资产清查核实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16年4月11日-2016年5月5日)
研究制定我校清查方案,梳理我校资产情况,打印出资产清查盘点单等,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升级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2)资产清查实施阶段(2016年5月5日-5月31日)
各学院、各部门进行财务、资产清查,按要求报送资产盘点单电子版和纸质版(需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写出本单位资产清查情况报告。
3)汇总清查结果并上报(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18日)
撰写资产清查报告、学校资产清查汇总报表。上报学校资产清查文件、资产清查报告、学校资产清查汇总报表等纸质版。同时上报上述材料及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等电子版。
4)资产核实(2016年6月20日-2016年8月10日)
对于资产清查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事项,按照惯例权限上报省教育厅提出资产核实申请,根据批复进行账务处理。
 
五、工作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学院、各部门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到人,要成立本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小组,组长由各学院院长、部门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名单于5月6日前报送国资处(联系人:张霞,联系电话:88959236,邮箱: qkzhaobiao@163.com)。该工作小组负责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保证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各学院院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
 
2.要精心组织实施。
各学院、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做好动员,制定好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以账对物、以物查账、见物就点、见帐就清、不留死角、不打埋伏。对各类资产损失、资金挂账,要认真核实,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保证资产清查工作不走过场,清查结果真实,经得起检验。
 
3.要严肃清查纪律。
各学院、各部门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资产清查中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延误工作和资产漏报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给予纪律处分;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故意瞒报虚报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要做好工作督导。
学校纪检监察室、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全校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强情况调度,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本次资产清查结束后,对组织得力,质量高、成效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与通报表彰。
青岛科技大学

2016年5月3日

 

信息学院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小组
 
组长:刘国柱
 
副组长:王景景 杜军威 曲慧敏
 
成员:朱习军 魏崇毓 曲英杰 江峰 马兴录 孔锐睿 曾宪武 吴鹏 王传旭 葛艳 周祖荣 高剑   周艳平 冯云霞 张淑军 宋廷强 丁飞 岳学海 童刚 赵兴国 顾珊珊

联系人:苑世伟    办公电话:88959279    地点:弘毅楼C-409

 

信息学院公有房屋清查清理工作小组
 
 
组长:岳学海
成员:刘国柱,童刚,杜军威,王景景,曲慧敏

 

联系人:赵兴国,电话:88959036,地点:弘毅楼c-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