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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2关于做好2018年成人高考期间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分团委     发布于:2018-10-12 21:43    点击量: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8年成人高考期间高校学生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安全,进一步加强成人高考期间 高校在校生的管理,坚决杜绝在校生替考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现 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高校在校生日常管理

今年全国成人高考将于1027日、28日举行,正值周六、 周日。成人高考期间,各高校应坚持正常的教学活动或安排集体 活动,加强学生的考勤管理,严格落实请假、销假制度。因特殊 情况确需请假外出的,应逐人核清原因、查清去向,除常规审批 程序外,要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并报学校学生工作部门 备案。各高校及学校各院(系)都要明确一位主要领导和专门人 员负责学生考勤管理工作。

二' 组织开展法治警示教育活动

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法治警示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教育活动,重点宣传解读《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考试违纪作弊、涉考犯罪等内 容,将有关政策规定传达到每一位学生,让其充分知晓充当“枪 手”、参与作弊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引导学生自觉抵制 违纪作弊行为。

三'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各高校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 任追究制。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责部门和任务分工,细化工 作预案,确保万无一失。对成人高考期间在校生管理不严、工作 疏漏等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直 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高校要立即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校每一位学生(包括研 究生),并切实组织好成人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各校发现 可疑替考者应立即上报我厅学生处,联系电话:0531-81916501.

山东省教育厅

2018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