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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岛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团队)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发布于:2018-09-30 19:53    点击量:

关于开展青岛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团队)考核工作的通知

青科大创字〔2018〕17号

 

各入驻企业(团队):

为掌握青岛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团队)有关运营孵化情况,加强对入驻企业(团队)针对性指导,进一步提升孵化基地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保证孵化基地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8〕138号),经研究,决定开展青岛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团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青岛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团队)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形式为入驻企业(团队)工作汇报、工作基础材料检查。

工作基础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每年度财务报表、入驻以来带动就业情况、企业员工花名册、员工缴纳社保情况(需提供缴纳社保证明)、纳税情况(需提供纳税证明)、入驻以来团队或个人所获荣誉(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基础材料要求完整详实。

(二)考核指标包括基本保障、项目运营、团队建设、日常管理以及所获融资和荣誉奖励情况。工作汇报应重点介绍企业(团队)入驻以来整体运营和收益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纳税情况、下一步发展计划、预期收益以及项目融资计划等。

(三)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优秀和合格的团队可根据实际情况,继续申请入驻孵化,享受基地提供的各项创新创业孵化服务;考核不合格的团队,需办理退出手续。

(四)入驻企业(团队)在日常管理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企业(团队)入驻基地后,未按计划开展与项目相关的工作,导致项目处于停顿状态;

2.企业(团队)入驻基地申报材料内容不真实,经审查有弄虚作假行为;

3.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4.主要负责人违反法律或校规校纪受到处分;

5.超出项目业务规定范围,擅自从事与申报项目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

6.未经同意擅自变更项目和团队负责人;

7.擅自将办公场所转租、转借他人。

三、考核安排

(一)拟定时间:2018年10月23日下午14:00

(二)拟定地点:国家大学科技园三楼科技报告厅

四、考核要求

(一)10月17日前,所有入驻企业(团队)整理工作基础材料,将纸质版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含汇报PPT)打包发送至qkdcy2016@163.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夹名称以“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企业(团队)名称”命名。以上材料将存档,请各团队以上材料自行备案。

(二)法人代表或团队负责人必须参加考核,且在规定时间内提前20分钟到达考核现场签到,并按抽签顺序进行工作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三)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未参加考核的企业(团队)视为不合格,将按自动退出孵化基地处理,终止入驻协议,并办理相关退出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奕辰  

联系电话:88958936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8年9月30日